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工作启动 将有两个核心条件

    记者昨从市民政局公布的2008南京民政“十大民心工程”中获悉,根据南京市确定的标准和条件,以及民政部、江苏省出台的有关认定办法,我市目前正抓紧制定城市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办法,并将组织开展好相关资格认定工作。被认定为低收入的家庭,将享受住房保障。据悉,南京城市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的两个“核心条件”已确定: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月收入在750元以下和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。

  此外,在实现城乡困难群众“应保尽保”的基础上,针对我市城乡困难居民大重病医疗救助新问题,市民政局表示,今年将促使《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》、《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暂行规定》和《南京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》三项医保制度“无缝”衔接,全力缓解困难群众“看病难”。

  南京民政“十大民心工程”还包括:计划使用福彩公益金,用于在南京经济薄弱的郊县农村创建“福彩小学”;推广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办法;建立重点优抚对象补助增长机制,使他们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;力争新增加220个和谐社区,实现六城区社区用房达到300平方米以上,农村新增50个社区用房达600平方米的村委会;南京所有区县成为全国社工人才试点单位,根据有关推进计划,今年首次社工职称考试后,首批社工师将应运而生;以白下区止马营街道安品街社区防灾减灾示范为蓝本,在全市各社区建立减灾防灾系统,特别是确定用于突发灾情时紧急救助的“临时避难所”;加强敬老院管理,力争新增供养床位600张,力争养老院再增床位2000张,实现居家养老向农村稳步推进;继续深入推动葬礼和葬式的改革,提倡文明治丧,推动生态化墓园建设,加快墓园小型化、艺术化建设,实现殡葬服务的个性化、人性化、亲情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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